全国地名整治背后:杭州五条人民路 一个区有15栋国际大楼

搜狐焦点网洛阳站 2019-06-19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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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以来,浙江省、广东省、甘肃省、内蒙古、安徽省、重庆市,河南省、山东省、湖北省、江苏省等各地已先后对辖区范围内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了公示。

为响应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民发〔2018〕146号),今年4月以来,浙江省、广东省、甘肃省、内蒙古、安徽省、重庆市,河南省、山东省、湖北省、江苏省等各地已先后对辖区范围内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了公示。

人民路在哪里?

举例来说,4月16日,杭州印发了《杭州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共梳理出583条不规范地名及地名信息,其中涉及使用不规范地名的共479条。杭州目前不规范地名的主要类别集中在居民区和大型建筑物上,占比达67%。载体上主要出现在入口、外立面地名标志标牌及透明售房网、电子地图等处。

在杭州列举的不规范地名中,洋地名有之:萧山区同时拥有瑞士的“苏黎世小镇”和美国的“奥兰多小镇”。

道路重名有之:如果在电子地图上的杭州输入“人民路”,淳安县、余杭区、滨江区、桐庐县、萧山区都会出现在选项列表里。

专名中使用“·”“-”等非文字符号的地名被归为“怪”地名,在杭州,这类形式以“开发商品牌名+小区名”的不规范地名形式居多,这存在项目核准名和推广名不符的问题,如项目核准名中盛府,在电子地图上显示为“保利·中央公馆”。

以房地产公司命名的楼盘未按相关部门核准的名称命名的情况,在各地屡见不鲜。

即使是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不仅还有路段没有命名,而且一条梅灵北路就“存在三个方向”。

此外,杭州还有一批路牌出现路名标注错误的情况。如下城区“东文街”,路牌上错误标注为“东文路”;江干区“百荷路”,路牌错误标注为“百合路”等情况。

绍兴一个区有15个“国际”大楼

绍兴市柯桥区5月30日公示的23个不规范地名清单中,“大”地名有17个,超过七成。除了一个“环球”,一个“万国”,叫“国际”的大楼有15个。根据柯桥区政府网站信息,柯桥区素有“东方威尼斯”之美称,是全国著名的水乡、桥乡、酒乡、书法之乡、戏曲之乡和名士之乡,全区面积1066平方公里。

柯桥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公示清单时表示,此次是对割断了地名文脉,损害了优秀传统文化,妨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一些“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的清理整治。

在海南公示的84个不规范地名中可以看到,仅海口市秀英区就拥有加拿大的“维多利亚花园”,美国的“洛杉矶城小区”、“西雅图丽湾小区”,以及罗马共和国末期的军事统帅、政治家“凯撒”(凯撒豪庭小区)。

再看民发〔2018〕146号文,其已明确,清理整治对象主要是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违反《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地名命名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规范地名。主要包括:

1.地名含义、类型或规模方面刻意夸大,专名或通名远远超出其指代地理实体实际的“大”地名;

2.以外国人名地名以及使用外语词及其汉字译写形式命名的“洋”地名;

3.盲目追求怪诞离奇,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低级庸俗或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怪”地名;

4.一定区域范围内多个地名重名或同音的“重”地名。

有不同意见会充分吸收

海南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工作人员黄宏溪接受海南日报采访时,针对“大、洋、怪、重”的执行标准问题介绍,如果原来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不是叫某“洋名”,实际用名改为某“洋名”,那肯定是违法违规的,需要积极整改。至于加盟店性质的店铺,即使其总部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也需要协调更改。而小区名称的更改涉及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多个系统,黄宏溪称:“绝大部分(业主)都同意后,由他们重新提出一个名字,经过审核后,由政府批复。身份证、户口簿、标牌等修改事项由各部门分工负责。”黄宏溪称,如果小区内有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将推动更名。

黄宏溪表示,目前公示阶段未结束,“不是公示完了就能立刻定下来要更改的,如果有人提出不同的意见,我们会充分吸收。对社会反应强烈的,我们会召开会议,还有一些专家论证会,还会与小区代表沟通相关政策,再确定名单。”

海南公示的名单包括了深圳市维也纳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海南的15家维也纳酒店。它们均被认定类型为:崇洋媚外,认定原则为:使用外国地名(奥地利首都)。维也纳酒店6月18日发布声明表示,已经向海南省民政厅提出异议,正等待处理结果。声明称,公司品牌“维也纳酒店”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12年9月14日成功注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3日,为合法经营使用的品牌名,涉事经营主体所使品牌为公司授权,其经营场所性质在合法使用范围内。

澎湃新闻看到,民发〔2018〕146号文表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同步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擅自命名以及少数民族语地名译写不标准、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清理规范。要把社会影响恶劣、各方反映集中的城镇新建居民区、大型建筑物中的“洋”地名作为重点,坚决予以清理整治。《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颁布实施以前命名、已经约定俗成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老地名原则上不列入清理整治范围。

地名命名9条原则

记者查阅1996年6月18日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看到,细则已明确地名管理的任务是:依据国家关于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通过地名管理的各项行政职能和技术手段,逐步实现国家地名标准化和国内外地名译写规范化,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际交往服务。

此外,地名的命名除应遵循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循9条原则:

(一)有利于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二)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

(三)使用规范的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

(四)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

(五)人民政府不驻在同一城镇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其专名不应相同。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较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不应重名;上述不应重名范围内的地名避免使用同音字。

一个县(市、区)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名称,一个乡、镇内自然村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巷、居民区名称,不应重名;国内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不应重名;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较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不应重名;上述不应重名范围内的地名避免使用同音字。

(六)不以著名的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作行政区域专名;自然地理实体的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亦不以其名称作本行政区域专名。

(七)县、市、市辖区不以本辖区内人民政府非驻地村镇专名命名。

(八)乡、镇、街道办事处一般应以乡、镇人民政府驻地居民点和街道办事处所在街巷名命名。

(九)新建和改建的城镇街巷、居民区应按照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的要求予以命名。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记者:刘畅 责任编辑:刘秀浩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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